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土地征收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土地征收
******人民政府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嵊州市长乐镇太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66公顷。
二、项目位置
位于嵊州市长乐镇太白村(留王),土地权属属长乐镇太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
三、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
(2)项目实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方面;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0575-******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