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3174FG218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部分调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15,更正为:2024-11-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30:00,更正为:2024-12-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2 09:30:00,更正为:2024-12-21 09:30:00。
(三)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1.2.1.背景概述”
整合我省现有传染病监测和应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一网统管、平台两级建设,数据统一采集、业务分级应用”的一体化省统筹区域平台
更正为:
整合我省现有传染病监测和应急相关信息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建立“全国一网统管、平台两级建设,数据统一采集、业务分级应用”的一体化省统筹区域平台
2、招标文件“第二章 1.3.项目目标”
整合现有传染病监测和应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一网统管、平台两级建设,数据统一采集、业务分级应用”的一体化省统筹区域平台。
更正为:
整合现有传染病监测和应急相关信息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建立“全国一网统管、平台两级建设,数据统一采集、业务分级应用”的一体化省统筹区域平台。
3、招标文件“第二章4.整体及通用支撑要求”
(5)......运用多种分析技术如时空分析、序列分析、聚类分析、比较分析、成因分析、回归分析等;
更正为:
(5)......运用多种分析技术如时空数据分析、序列分析、聚类分析、比较分析、成因分析、回归分析等;
4、招标文件“第二章 5.1.1.1.4.症候群监测信息系统”
并为可视化展示信息系统提供监测数据来源。系统建设须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相关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
更正为:
并为可视化展示信息系统提供监测数据来源。利用AI技术,实现关键信息的自动提取与分析,实现症候群监测全病程信息闭环管理。系统建设须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相关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
5、招标文件“第二章 5.1.1.1.4.2.五大症候群监测管理”
******医院所属区域分析、住院率分析、ICU转入率分析等
更正为:
统计指标主要有时空数据******医院所属区域分析、住院率分析、ICU转入率分析等
6、招标文件“第二章 5.1.1.1.5.传染病病原监测信息系统”
传染病病原监测信息系统主要以临床标本(特别是症候群病原标本)、环境样本、生物样品等为监测目标,旨在掌握新发、突发病原生物以及病原谱变化规律
更正为:
传染病病原监测信息系统主要以临床标本(特别是症候群病原标本)、环境样本、生物样品等为监测目标,采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样本采集、初筛、运送、确证、分析和反馈等实验室病原检测全程信息清晰管理。旨在掌握新发、突发病原生物以及病原谱变化规律。
7、招标文件“第二章 5.1.1.1.5.5.全省疾控单位病原监测管理”
对全省范围内省、市、县(区)三级疾控单位病原检测全程信息清晰管理,涉及样本采集、检测、运送、确证、分析和反馈。
更正为:
采用物联网等技术,对全省范围内省、市、县(区)三级疾控单位实验室病原检测全程信息清晰管理,涉及样本采集、检测、运送、确证、分析和反馈。
8、招标文件“第二章 5.1.1.2.1.态势感知与预警系统”
基于前置软件采集广东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多线条汇聚的病原检测结果数据以及大疫情网对接抓取的数据等,对41种法定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以及其他关注的病种进行监测和预警
更正为:
基于前置软件采集广东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多线条汇聚的病原检测结果数据以及大疫情网对接抓取的数据等,利用卫生、流行病学统计方法,结合AI等技术,对41种法定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以及其他关注的病种进行监测和预警
9、招标文件“第二章 5.1.1.3.2.AI能力中台”
主要功能包括构建AI+流调、AI+应急调度、AI+知识库管理、AI+数据质量评价、AI+统计分析等业务场景。
更正为:
主要功能包括构建AI+传染病监测、AI+症候群监测、AI+流调、AI+应急调度、AI+知识库管理、AI+数据质量评价、AI+统计分析等业务场景。
10、招标文件“第二章 5.2.3.2.2.数据治理服务”
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以下交付物:
(1)“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标准1份;
更正为:
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以下交付物:
(1)“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标准(国家标准GB或WS行业标准)1份;
11、招标文件“第二章 6.2.3.服务人员要求 2、服务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2.驻场产品团队不少于15人(包括产品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数据负责人1人、技术架构师3人、数据架构师3人、产品经理6人);
3.驻场开发团队不少于40人(包括开发经理4人、开发工程师28人、测试工程师8人);
4.驻场实施团队不少于24人(包括子项目经理3人、数据运营工程师12人、现场运维工程师9人)。
更正为:
1.项目经理:主要职责包括项目规划与目标设定、项目团队管理、需求管理与沟通协调、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项目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及验收总结等工作。人数1人;
2.驻场产品团队:主要职责包括需求收集与分析、产品优化与定制、产品培训与支持、项目协调与进度管理、质量控制与测试等工作。团队人数不少于15人(包括产品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数据负责人1人、技术架构师3人、数据架构师3人、产品经理6人,其中产品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主导系统分析、主导系统规划与架构设计等,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项目协调与进度管理、网络规划设计、网络安全风险把控、统筹系统规划与架构设计等,数据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系统数据库设计、数据库安全风险把控、系统规划与架构设计等,技术架构师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技术选型、系统规划与架构设计、系统性能优化、技术研究等,数据架构师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数据架构设计、数据治理、数据质量管理等,产品经理主要职责包括开展需求收集与分析、产品优化与定制、产品培训与支持、质量控制与测试等);
3.驻场开发团队:主要职责包括系统开发与交付、现场技术支持、技术沟通与协作、安全与合规保障等工作。团队人数不少于40人(包括开发经理4人、开发工程师28人、测试工程师8人,其中开发经理主要职责包括项目管理、团队领导、技术把控、客户关系管理、带领团队系统需求收集与分析、系统规划与架构设计、网络架构分析等,开发工程师主要职责包括编码与实现、数据库设计、单元测试、代码审查、性能优化、数据迁移等,测试工程师主要职责包括编写测试计划与测试用例、测试执行、缺陷跟踪、质量保证等);
4.驻场实施团队:主要职责包括项目实施规划、系统安装与部署、数据迁移与整合、用户培训、项目验收与上线及售后维护等工作。团队人数不少于24人(包括子项目经理3人、数据运营工程师12人、现场运维工程师9人,其中子项目经理主要职责为对所负责的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与技术工作,数据运营工程师主要职责为开展数据治理、数据质量管理等一系列数据处理运营服务,现场运维工程师主要职责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解决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以上驻场团队人员需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等。
12、招标文件“第二章 6.3.1.验收标准”
②完成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相关数据治理标准规范编制,包括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3份
更正为:
②完成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相关数据治理标准规范编制,包括“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标准(国家标准GB或WS行业标准)1份、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3份
13、招标文件“第二章 9.附录(术语解释)”补充:
AI:英文全称为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专家系统、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
14、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知识产权”
技术部分 |
知识产权 (16.0分)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传染病相关的系统软著证书,包括:1.传染病疫情监测自动采集、2.传染病全流程管理、3.病原监测、4.生物安全、5.智能预警、6.辅助决策、7.基于人工智能的症候群监测、8.基于人工智能的传染病监测、9.智能流调、10.时空数据分析、11.三维可视化、12.实验室物联网、13.大数据协同、14.应急值守管理、15.应急指挥、16.可视化展示,上述16项每提供一项相关软著证书得1分,同一项不重复得分,满分16分。 注:1.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要求所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取得方对本项目有效。2.同一类型软件具备多份证书的,只计取一次分值。同一软件包含上述多个类型系统的,可分别计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知识产权 (16.0分)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传染病相关的系统软著证书,包括:1.传染病疫情监测自动采集、2.传染病全流程管理、3.病原监测、4.生物安全、5.智能预警、6.辅助决策、7.基于人工智能的症候群监测、8.基于人工智能的传染病监测、9.智能流调、10.时空数据分析、11.三维可视化、12.实验室物联网、13.大数据协同、14.应急值守管理、15.应急指挥、16.可视化展示,上述16项每提供一项相关软著证书得1分,同一项不重复得分,满分16分。 注:1.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如软件为授权使用的,须同时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如软件为购买的,须同时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2.要求所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取得方对本项目有效。3.同一类型软件具备多份证书的,只计取一次分值。同一软件包含上述多个类型系统的,可分别计分。4.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上述相关功能,但实际内容符合的,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盖章的说明函。 |
15、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 团队实力”
技术部分 |
团队实力 (6.0分) |
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3)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5)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共卫生相关领域软件开发类项目经验。 注1:(1)-(5)项,每满足一项得1.2分,最高得6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1、(1)-(4)项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5)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体现不了项目经理姓名,须同时提供合同业主方的证明材料。 2、提供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
团队实力 (2.0分) |
2.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 注1:(1)-(6)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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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实力 (2.0分) |
3.投标人拟委派的产品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注1:(1)-(4)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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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实力 (2.0分) |
4.投标人拟委派的数据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注1:(1)-(4)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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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实力 (10.0分) |
5.投标人拟委派的驻场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软件评测师证书; (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注:1、驻场团队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得0.25分,一人多证者仅计算一次分值,不得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驻场团队人员中,上述(1)-(8)项中每项证书至少有一人具备,否则(1)-(8)项均得0分。其中第(1)项要求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子项目经理提供对应证书方可得分,(2)-(8)项为驻场团队人员(包含子项目经理,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中任意一人满足均可。 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1)人员清单列表(须含人员姓名、对应岗位、对应证书名称、证明材料对应页码),并按照清单列表顺序,附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自2024年4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建议附在对应人员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后。 (3)为方便评委会评审,建议供应商将同一人员的证明材料连续叠放,即叠放完A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后,再叠放B人员的证明材料。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团队实力 (6.0分) |
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3)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5)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共卫生相关领域软件开发类项目经验。 注1:(1)-(5)项,每满足一项得1.2分,最高得6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1、(1)-(4)项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5)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体现不了项目经理姓名,须同时提供合同业主方的证明材料。 2、提供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注3:其中,软考证书为人社(或人事)部门颁发。 |
团队实力 (2.0分) |
2.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 注1:(1)-(6)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注3:其中,软考证书为人社(或人事)部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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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实力 (2.0分) |
3.投标人拟委派的产品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注1:(1)-(4)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注3:其中,软考证书为人社(或人事)部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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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实力 (2.0分) |
4.投标人拟委派的数据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注1:(1)-(4)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分值。 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按最高分岗位计取一次分值。 注3:其中,软考证书为人社(或人事)部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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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实力 (10.0分) |
5.投标人拟委派的驻场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体评分如下: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证书;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软件评测师证书; (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注1:1、驻场团队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得0.25分,一人多证者仅计算一次分值,不得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驻场团队人员中,上述(1)-(8)项中每项证书至少有一人具备,否则(1)-(8)项均得0分。其中第(1)项要求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子项目经理提供对应证书方可得分,(2)-(8)项为驻场团队人员(包含子项目经理,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产品负责人、数据负责人)中任意一人满足均可。 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1)人员清单列表(须含人员姓名、对应岗位、对应证书名称、证明材料对应页码),并按照清单列表顺序,附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自2024年4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交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建议附在对应人员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后。 (3)为方便评委会评审,建议供应商将同一人员的证明材料连续叠放,即叠放完A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后,再叠放B人员的证明材料。 注2:其中,软考证书为人社(或人事)部门颁发。 |
16、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补充附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控制中心
地 址: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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