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3]FJH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源县飞竹镇蛤蟆石等4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由原文件:1、各供应商应注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在二次报价环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系统会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①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的;②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及最后报价明细表的;③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未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的;④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⑤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不是唯一报价,且高于最高限价的。 2、关于二次报价: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在接到系统通知进行二次报价,并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自行准备相关电脑设施设备进行二次 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 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若因供应商(供应商)CA、自身电脑设施设备、网络不畅等问题导致的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二次报价的,其相应后果也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 执行。 4、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更正为:1、各供应商应注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在二次报价环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系统会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①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的;②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③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未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的;④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⑤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不是唯一报价,且高于最高限价的。 2、关于二次报价: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在接到系统通知进行二次报价,并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自行准备相关电脑设施设备进行二次 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 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若因供应商(供应商)CA、自身电脑设施设备、网络不畅等问题导致的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二次报价的,其相应后果也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 执行。 4、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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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飞竹镇飞竹街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罗源县罗川路6号(松山五里桥斜对面路桥公司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敏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